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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华语戏剧盛典评选办法

 

作者:广东省艺术研究所    录入时间:2023-06-01

 

一、评选目的

  表彰华语戏剧精品,构建华语戏剧演艺市场评价体系,拓宽华语戏剧作品交流平台。力求作品艺术价值与市场价值的高度统一,发挥优秀作品对市场的引导作用,扶植艺术标杆,培育市场品牌,促进艺术创作,活跃演出市场。

二、评选设置

  1.最佳男主角

  2.最佳女主角

  3.最佳男配角

  4.最佳女配角

  5.最佳新人

  6.最佳年度剧目

  7.最佳小剧场剧目

  8.最佳创新剧目

  9.最佳复排剧目

  10.最佳导演

  11.最佳编剧

  12.最佳舞美

  13.最佳投资人

  14.最佳制作人

三、参评条件

  1.凡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在中国内地或境外首次公开售票演出的大、中、小型华语话剧,不限制演出场次(不含非公开售票及线上的演出),形式包括原创、改编、复排。

  2.大、中型戏剧的演出场所容纳观众量应不少于500人;小剧场戏剧的演出场所容纳观众量应不多于500人。

  3.演出语言需以华语为主(包含地方方言),且影像资料需提供中文字幕。

  4.必须是完整演出,大剧场剧目的时长必须超过90分钟,小剧场剧目的时长必须超过60分钟。

  5.个人评选类别参评人必须是华人(包含外籍华人);集体和作品评选类别的参评团队主创人员(包含制作团队/创作团队及主要表演者等)必须有50%以上为华人。

  6.除复排剧目外,已获往届华语戏剧盛典表彰的剧目不予参评。

四、评选说明

  参评作品或个人(团队)除满足上述参评条件外,申报相应类别时还须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1.最佳男主角:男性主人公是剧情主题思想的重要体现者,始终处于矛盾冲突的主体地位。

  2.最佳女主角:女性主人公是剧情主题思想的重要体现者,始终处于矛盾冲突的主体地位。

  3.最佳男配角:男性配角是剧情主题思想的次要体现者,于男主角处于从属地位。

  4.最佳女配角:女性配角是剧情主题思想的次要体现者,于女主角处于从属地位。

  5.最佳年度剧目:本评选时段内在中国内地首次公开售票演出或复排的大、中型戏剧作品;艺术水平较高或创意新颖,市场反应良好或有较好发展前景,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

  6.最佳小剧场剧目:本评选时段内在中国内地首次公开售票演出或复排的小剧场戏剧作品;艺术水平较高或创意新颖,市场反应良好或有较好发展前景,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

  7.最佳创新剧目:作品在创作或者展示上有重要创新手法,包括但不限于叙事、表演、导演、舞美等各类不同的舞台表现手法以及演出领域各环节的运作方式。

  8.最佳复排作品:颁给同一出品团队或被授权团队重新编排不同于以往演出版本的作品,其差异包含但不限于演员调度、舞美整体视觉……等方面。

  9.最佳导演:在作品中担任导演(或总导演)一职,不含副导演、助理导演等;联合导演须共同参评。

  10.最佳编剧:在作品中担任编剧(或总编剧)一职,不含剧本策划、故事策划等;联合编剧须共同参评。

  11.最佳舞美:颁给个人或团队,剧目的舞台、灯光、服装设计等整体水准较高;以申报的单个作品为评选依据。

  12.最佳新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分性别,须于评选年度前未曾以主角或配角身份参与任何公开售票的商业演出;可同时参评“最佳男/女主角”或“最佳男/女配角”。

  13.最佳投资人:颁给个人或机构,在戏剧投资领域有独到眼光,所投资的作品取得较大的艺术反响和经济效益。

  14.最佳制作人:颁给戏剧创作、制作、市场推广等生产运营整体流程的负责人,对演出市场、戏剧艺术有全面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

五、报名

  1.评选办法通过行业机构、大众媒体、自媒体、邀请函件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发动征集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参评表》及相关资料可于广东省艺术研究所官网下载(https://www.gdarts.com/)。

  3.报名单位根据评奖办法,提交《参评表》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报名参评;由具有作品版权的出品或制作单位提出的报名申请方为有效,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版权问题。

  4.《参评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寄发,其相关附件材料则上传至网盘供评选工作组下载。如报名资料中有遗漏和需要补充之处,将会通知参评单位联系人。

  5.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提交报名资料不允更改。

  6.第七届华语戏剧盛典活动办公室评选工作组: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教学楼C栋101室,艺术管理综合实践实验室,邮编511400。

  联系方式:

    林小姐 +86 18825064464

    E-mail:hyxjsd_office@163.com

六、提名

  1.报名截止后,评奖活动办公室评选工作组按照评奖办法相关条件要求,对参评申请作品和人选进行核对,排除不符条件者,整理出提名候选名单。

  2.2023年8月5日,开始提名工作,活动办公室评选工作组向提名委员会委员发送提名候选名单及相关资料;委员自行于居住地进行评比。

  3.2023年9月5日前,提名委员会委员向活动办公室评选工作组提交提名名单。

  4.统计所有提名委员评分情况,各类别得分数居前三位进入最终提名名单。

  5.提名过程如有任何争议,由提名委员会主席召集提名委员进行讨论决定。

  6.2023年9月8日,提名工作完成,并向媒体发布提名名单;活动办公室评选工作组通知提名名单入选单位。

七、评审

  1.2023年9月8日,开始评审工作,活动办公室评选工作组向评审委员会委员发送提名名单及作品相关资料;委员进行评审准备工作。

  2.2023年10月上旬,评审委员会(人数须为单数)集中评审,对提名名单进行投票表决,一人一票,每个类别选出一个受表彰对象。

  3.票数据首位者为受表彰者。如出现评委弃票导致票数相同情况,则重新投票,直至按末位淘汰投出票数最高者。

  4.所有类别投票完毕,评委可提出临时动议,该动议须获得过半数评委同意方得成立,动议经讨论后采取即席举手方式进行表决,获过半票数支持者,动议成立。

  5.评审过程如有任何争议,由评审委员会主席进行协调。

  6.评委讨论通过各类别受表彰评语,活动办公室评选工作组负责记录整理。

  7.最终名单由评审委员会全体签字确认,封存至盛典典礼现场揭晓。

八、其他事项

  1.活动办公室将向获得提名的个人或机构代表提供1个参会名额,提供参会人员往返广州的交通费用以及盛典典礼期间在广州的住宿和统一接待;受表彰的机构和个人并可获得证书和奖杯。

  2.凡是寄往活动办公室相关资料的邮寄费以及可能产生的海关费、保险费由参评机构或个人承担。

  3.凡参评单位须保证其报送作品及人选全部符合相应参评类别的评选条件,如在活动中或活动后发现不符条件的情况,活动办公室拥有随时取消相关作品(或人选)参评或受表彰资格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4.凡参评的相关机构或个人有义务确保活动办公室合法使用相关知识产权。若活动中或活动后任何时间发现问题,主办方将收回证书和奖杯,并保留法律追诉之权利,且侵权者或侵权机构需承担因侵权而产生之全部后果。

  5.获提名机构或个人需配合活动办公室要求的时间抵达广州,准时并全程参加盛典典礼及相关活动。

  6.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以华语戏剧盛典活动办公室补充修正公布为准。

  7.本办法解释权归华语戏剧盛典活动办公室所有。

华语戏剧盛典活动办公室

附件下载:第七届华语戏剧盛典参评表.doc


文章来源:广东省艺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