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已启动2025年度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为确保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序和规范,现将审读意见申请流程公布如下: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日止。
01.舞台艺术创作类:剧本或剧情梗概、导演阐述、主创团队人员简介。
02.美术创作类:作品照片、创作思路、作品简介。
03.传播交流推广类:演出、展览方案,相关图录或演出视频,展览类策划团队人员简介、演出类主创团队人员简介。
04.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类:相关作品信息,参照前二类。
以上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即可。
01.省属艺术单位、省内高等院校的申报材料需出具所属单位推荐意见,统一由单位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报送申请。
02.各地级以上市申报主体先报送至各地市文广旅体局进行前置审查,由各地市文广旅体局出具审读意见后统一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电子邮箱:gyjjgd@126.com(请按第三项“申请报送方式”进行报送)
联系人:陈 泱 020-37809580;陈冬妮 020-87047157
网页制作:广东省艺术研究所 备案号:粤ICP备190035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