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艺研【2010】9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厅属各艺术院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戏剧编导队伍的建设,提高编导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及解决编导人员匮乏的状况,并为2011年的第11届广东省艺术节提供较好的剧本,同时积极配合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战略的需要,使广东省戏剧健康持续发展能打下良好而坚固的基础,在广东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利用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在广州举行的契机,决定举办广东省高级戏剧编导培训班和剧作家读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1、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厅
2、承办单位:广东省艺术研究所、中山大学中文系、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二、培训时间:2010年5月16日—25日,为期十天。
三、培训对象:
1、省内各艺术院团及戏剧研究室的专职编剧、导演;
2、民间团体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编导过大型作品的编剧和导演;
3、其他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编导过大型作品的编剧和导演。
四、培训内容:
经典剧目赏析、戏剧理论知识、戏剧现状及当代戏剧观念专题讲座、交流创作心得与体会、学员作品点评、第九届中国艺术节部分剧目的观摩和座谈、基层体验等。
五、报名方式:
1、采取单位推荐和自荐方式相结合,最后根据推荐和自荐学员提供的作品由举办机构确定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名单。
2、各地市推荐两名左右的编剧、导演作为候选学员,推荐及自荐学员请在报名同时将其一部近期作品(纸质及电子版)附上。
3、剧作家读书班成员由广东省艺术研究所在“广东剧作人之家”成员中选择确定,不占各推荐人单位推荐名额。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4月26日。
七、费用方面:
1、正式入读学员,除来往交通费用,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外,住宿、教学、观摩、基层体验等费用由举办单位负责。
2、因名额有限,没能入选学员,经个人申请,主办单位批准可参加旁听学习,教学费全免,食宿、观摩、基层体验等可统一安排,但费用自理。(结业可颁发同样的结业证书)
八、开班与结业:
1、外地学员请于2010年5月15日报到,5月16日正式开班。
2、培训班结业时统一颁发由广东省艺术研究所、中山大学中文系联合签发的结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及回执邮寄地址:
1、联系电话:020-87047157(办)
2、邮寄地址:广州市沙河顶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三楼 广东省艺术研究所艺术创作中心 邮编:510075
3、传真:020-87047385
4、联系人:李满 13826196009 孔文峣 13710253461
广东省艺术研究所
二○一○年四月八日
-------------------------------------------------
报 名 回 执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作品名称 (类型) |
电子邮箱、QQ号码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网页制作:广东省艺术研究所 备案号:粤ICP备190035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