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站点:广东艺术视窗首页>业务动态列表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期广东省舞台艺术青年创作扶持计划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文化厅    文章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粤文艺〔2017〕78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体局,厅属相关单位(含星海演艺集团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锻炼我省创作人才队伍,推出一批舞台艺术新作,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建国七十周年等重要活动储备高质量的剧目,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期广东省舞台艺术青年创作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广东省文化厅

承办:广东省艺术研究所

二、申报条件

(一)创作主体以广东本土戏剧创作人员为主,原则上不得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

(三)作品题材和形式不限,鼓励创新,鼓励创作现当代题材和改革开放题材作品。

三、申报方式

(一)各地级市文广新局(艺术研究室)可推荐1至2个作品。

(二)“剧作人之家”成员作品可由作者直接向省艺术研究所申报,不占当地名额限制。

(三)作者身份不隶属于各地、也非“剧作人之家”成员的,可由一名以上二级职称以上本领域专家推荐,自行向省艺术研究所申报。

四、实施步骤

(一)剧本选拔。2017年10月中旬,由省艺术研究所组织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选拔,最终确定3至4部作品进行扶持。

(二)现场答辩。由省艺术研究所组织现场答辩,由入选作品的演出团队向专家评审组阐述舞台呈现及剧目生产方式,经专家评审组审议后,最终确定资助剧目及资助金额。

(三)剧目投排。终选确定的资助剧目进入排练阶段,由第二期青年创作扶持计划工作组监督排练成果,直至首演。

(四)结项审查。节目首演后,专家评审组依据舞台呈现情况对该节目提出最终评价意见,特别优秀作品可由青年创作扶持计划工作组推荐申报省重点剧目扶持项目。

五、报送方法与时间

(一)报送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逾期不候。

(二)报送方法:提交申报表1份(见附件)、作品(剧本或5000字左右的详细提纲)8份。上述材料邮寄至广东省艺术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gdyscz@163.com(注明第二期青年扶持计划作品)。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传若 020-87047157、13660703757

2、传真:020-87047385

3、邮寄地址:广州市沙河顶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三楼,广东省艺术研究所艺术创作中心(邮编:510075)

六、其他

(一)未入选扶持范围作品通过修改和提高后,有重大突破者可视情况作为备选作品补入终选或循环进入下一阶段的扶持剧目选拔。

(二)受扶持剧目如出现人为的粗制滥造现象,使剧目无法正常生产与公演,广东省艺术研究所报文化厅同意后可停止所有后期扶持,并取消申请者连续2届的申报资格。

(三)参选作品如有抄袭、剽窃等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扶持资格并追回扶持资金,其法律责任由剧作者承担。

广东省文化厅

2017年5月25日

原文件和报名表下载

录入时间:2017-06-01